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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新聞中心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於組織開展浙江省第四批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及市級、區縣級 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遴選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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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縣(市、區)經信局,有關企業:
爲深入實施數字經濟創新提質“一號發展工程”,貫徹落實《關於培育發展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促進數字化轉型的實施意見》(浙數辦〔2021〕12號),經2024年第11次廳長辦公會議同意,決定組織開展浙江省第四批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及市級、區縣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遴選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定義
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是指以數字基礎設施雲化部署爲前提,全面雲化構建核心業務系統,以數據資源爲關鍵要素,打造企業內外部、產業鏈上下游的雲上數字化協同生態,不斷提高資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生產管理智能化水平,從而實現競爭力、發展質量和效益顯著提升的製造業企業。
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分設3個層級,即省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、市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、區縣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。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申報企業須註冊在浙江省境內,經營狀況良好,無不良信用記錄,符合《浙江省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分級評價標準》基本條件(其中區縣級培育庫入庫企業經營效益不作要求);對爲其提供雲計算產品和服務的雲服務商不作註冊地限制。
(二)企業有較好的信息化基礎,已在生產、經營、管理中開展基礎設施類、管理類或業務類上雲應用,應用的雲計算產品、服務或解決方案技術先進實用,雲上數字化協同初步實現。
(三)企業已形成用雲增效的成功案例,達到較深的雲應用程度,形成較好的雲應用效益,對提升企業生產、經營、管理水平,推動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具有明顯促進作用,具備行業示範引領效應和可複製推廣價值。
(四)省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由市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入庫企業遴選產生,市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入庫企業由區縣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入庫企業遴選產生,不得跨級申報。
三、評選程序
(一)擬申報企業要認真組織開展用雲水平評估(參照附件1),於2024年7月15日-8月31日登錄申報平臺企業端https://xzz.jxt.zj.gov.cn/computer/web/cloudUsage完成信息填報。登錄賬戶爲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法人賬戶。
(二)各縣(市、區)經信局應於2024年9月15日前以浙政釘掃碼方式登錄申報平臺政府端(https://xzz.jxt.zj.gov.cn/adminPcXzz/user/login)完成區縣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遴選(含資料初審、組織專家評審、複審入庫等步驟),並推薦市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參評企業。推薦排序表(見附件2)需加蓋公章後上傳系統。
(三)各市經信局應於2024年9月30日前以浙政釘掃碼方式登錄政府端(同上)完成市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遴選(含資料初審、組織專家評審、複審入庫等步驟),並推薦省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參評企業。推薦排序表需加蓋公章後上傳系統。
(四)市縣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遴選過程中,如需組織線上專家評審,專家應於遴選期限內登錄專家端(https://xzz.jxt.zj.gov.cn/adminZJPcXzz/user/login)完成評審。
(五)省經信廳組織省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評定,審覈確定浙江省第四批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初選名單,並於門戶網站上公示,對公示反映的問題組織調查覈實,確認無誤後正式公佈評選結果。市縣級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庫入庫名單由地方經信局自行發佈。
四、其它事項
(一)請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工作,依據《浙江省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分解全省製造業“雲上企業”培育目標任務的通知》(浙數辦〔2022〕3號),結合2021年-2023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(見附件3),嚴格落實培育質量和數量,做好評估和總結,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數字經濟績效考覈。
(二)聯繫人:
省經信廳基礎設施處 祝健0571-87056456
省電檢院 鮑克0571-81029679
技術支持 蔡國棟17788578911,楊錦秀0571-87758256
手冊支持:登錄項目申報頁面後查看資料附件
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
2024年7月11日